雙十一事件,檢驗報告不合,到底誰來承當責任
2017-12-4??????瀏覽:
小編留意了一下,幾乎所有在11月才出來的關注和報道,都采用了模糊時間的辦法,紛紛稱“日前”、“近日”。也許每一個節目的播出時間限制,無法做到實時報道,小編是理解的,但是小編不能理解的是,究竟什么才是新聞的原則?網絡新聞到底算不算新聞?
為雙十一繞行的質檢報告?質檢的意義和新聞的意義到底是什么?
縱然很懷疑,但是小編依然不太愿意認為質檢為雙十一“繞行”的。
也虧的央視把這個已經消失的質檢報告找出來,讓小編去想幾個事兒:
網上反應挺大,小編也關注到了,找了找相關的材料。
2、質檢之后,不及格的產品該賣還是賣,原來是怎么樣后面還是怎么樣,質檢的意義到底是什么?
1、為什么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找不到所謂的“2017年廣東省移動電源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公告”?是質檢單位弄錯了還是有貓膩?
或許小編讀書比較少,只知道新聞要求實事求是,實時報道,所以小編還無法判斷,刻意模糊時間概念,算不算實事求是,至于推遲了兩個多月才進行新聞報道,或許日前和兩個月前是一個意思?
而網絡新聞算不算新聞,想來已經不是小編能討論的了,小編只是想,作為央視網新聞頻道發布的,應該算新聞吧?畢竟是央視,至少現在還是央視。
3、雙十一7天包退,到20號剛剛過去,大量的危險產品已經穩穩的“安家”在消費者手里,新聞才“翻舊賬”,巧合還是貓膩?
小編仔細查找了一圈,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已經找不到這篇公告了,反而在中國質量新聞網找到了比較完整的報道,至于其他的網站,除了跟風央視在這兩天發布的網文報道,之前的報道零零星星,甚至有刪除過得跡象。
對比一下時間,小編能都懵圈了——9月5日就出來的質檢報告,11月20號才有相應的關注,是新聞界的反射弧太長,還是其中有貓膩?
其實一直不是很理解,網絡新聞和新聞有什么不同,也很難理解近日、日前和兩個月前,到底有多大的區別。
11月20日,影視網的《每周質量報告》報道稱:近日,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2017年廣東省移動電源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公告,結果顯示,80批次充電寶產品當中,29批次產品不合格,不合格產品發現率高達36.3%。
看著這些報告,想著幾個問題,小編心里其實很不是滋味,特別是前些時候,很多名單上的廠家在雙十一都打下了數千萬的“業績”。
4、當購買了“充電爆”,又看到了這些“遲來”的質檢報道,心里改怎么想,扔了?雙十一購買的,7天包退已經過去,是否還有商家愿意負責?
到底質檢的意義是什么呢?小編覺得,如果質檢部門實在是沒有執法的能力,那么請用納稅人的錢及時“廣而告之”,如果不能及時“廣而告之”,請不用告知,錢花了就花了,不要給納稅人添堵,反正最后只要出了大問題,所有的劣質產品都能得到根治。
為雙十一繞行的質檢報告?質檢的意義和新聞的意義到底是什么?
縱然很懷疑,但是小編依然不太愿意認為質檢為雙十一“繞行”的。
也虧的央視把這個已經消失的質檢報告找出來,讓小編去想幾個事兒:
網上反應挺大,小編也關注到了,找了找相關的材料。
2、質檢之后,不及格的產品該賣還是賣,原來是怎么樣后面還是怎么樣,質檢的意義到底是什么?
1、為什么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找不到所謂的“2017年廣東省移動電源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公告”?是質檢單位弄錯了還是有貓膩?
或許小編讀書比較少,只知道新聞要求實事求是,實時報道,所以小編還無法判斷,刻意模糊時間概念,算不算實事求是,至于推遲了兩個多月才進行新聞報道,或許日前和兩個月前是一個意思?
而網絡新聞算不算新聞,想來已經不是小編能討論的了,小編只是想,作為央視網新聞頻道發布的,應該算新聞吧?畢竟是央視,至少現在還是央視。
3、雙十一7天包退,到20號剛剛過去,大量的危險產品已經穩穩的“安家”在消費者手里,新聞才“翻舊賬”,巧合還是貓膩?
小編仔細查找了一圈,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已經找不到這篇公告了,反而在中國質量新聞網找到了比較完整的報道,至于其他的網站,除了跟風央視在這兩天發布的網文報道,之前的報道零零星星,甚至有刪除過得跡象。
對比一下時間,小編能都懵圈了——9月5日就出來的質檢報告,11月20號才有相應的關注,是新聞界的反射弧太長,還是其中有貓膩?
其實一直不是很理解,網絡新聞和新聞有什么不同,也很難理解近日、日前和兩個月前,到底有多大的區別。
11月20日,影視網的《每周質量報告》報道稱:近日,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2017年廣東省移動電源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公告,結果顯示,80批次充電寶產品當中,29批次產品不合格,不合格產品發現率高達36.3%。
看著這些報告,想著幾個問題,小編心里其實很不是滋味,特別是前些時候,很多名單上的廠家在雙十一都打下了數千萬的“業績”。
4、當購買了“充電爆”,又看到了這些“遲來”的質檢報道,心里改怎么想,扔了?雙十一購買的,7天包退已經過去,是否還有商家愿意負責?
到底質檢的意義是什么呢?小編覺得,如果質檢部門實在是沒有執法的能力,那么請用納稅人的錢及時“廣而告之”,如果不能及時“廣而告之”,請不用告知,錢花了就花了,不要給納稅人添堵,反正最后只要出了大問題,所有的劣質產品都能得到根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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